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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那麼愛你,為何你卻因愛成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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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14 - 441觀看次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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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語:我按照妻子的最愛,種了各種各樣她喜歡的百合花,哪裡知道,我越種她反而越是鬱悶,直到後來竟然無法忍受了……

在我小的時候,曾從媽媽那裡聽過這樣一個故事:

一個死刑犯,臨上刑場時,法官問他還有什麼要求,他說要見自己的母親。法官把他的母親請到了現場。他卻要求母親走到近前來,想說幾乎悄悄話。

此時的母親早已涕不成聲,她走到跟前,死囚把頭伸過去,眾人原以為他要說悄悄話,哪裡知道他竟狠狠的咬住母親的耳朵,又使勁一拽……他衝母親狠狠地說:“我恨你!從小,不管我做什麼,你都不管,不管對錯,我想要什麼就給我什麼。如果小時候你好好管我的話,我能到今天嗎?我恨你!”母親暈了過去。

原來,死刑犯年幼時父親就去世了,母親和他相依為命,非常溺愛他,他很大了還在母親懷裡吃奶。母親對他總是百依百順,無論他做了什麼,母親都默許,從來不說他的不是。

當他和別的孩子打架時,如果占了便宜,母親就誇讚一番,甚至還以“美食”作為獎勵;如果吃了虧,母親就會帶上他找到人家不依不饒。當他偷了別人的東西時,母親不僅不批評,還誇獎他。在母親的溺愛下,他小小年紀就養成了偷雞摸狗打架鬥毆的惡習。

隨著年齡的增長,他的惡習也在不斷加深,終於有一天,他犯了重罪。當法官宣判他死刑時,他才恍然大悟,明白了他的成長過程是有問題的,曾經對母親的崇拜和愛瞬間轉變成了恨,於是就上演了咬耳朵的那一幕。

這個世間,多少傷害都是以愛之名進行的。其實,大家都知道:慣子如殺子,溺愛出逆子。可是,知道歸知道,實際又是另外一回事。

我就曾親眼目睹過教會裡發生的一幕:當小孩子撒潑耍賴,旁邊人柔和的提醒母親,這個時候無論是說還是打,都應該管一管時,而對方卻說:“哪裡捨得!等你做父母了,就懂了!”

這並非是說這位母親不明事理,而是自從老亞當吃了善惡果之後,他就新增了一個特性:與神的關係破裂,從以神為中心,轉變為以自我為中心。而每一個亞當的後裔都有這樣的特質。所以,無論對別人是好是壞,人往往都是以自己認為的或好或壞來對待別人。

幾年前的時候,妻子讓我給她買花,我問她喜歡什麼花,妻子想了想,然後喜滋滋的告訴我說:“百合花!”我痛快的告訴她,“沒問題,你要什麼就給你什麼。不過,商量一下,買花不合適,新鮮幾天就謝了。我給你種吧,這樣時間長!”妻子欣然同意。

於是,我們家陽台上,我就種了很多類的百合花,有野百合、西伯利亞百合、麝香百合……可是,種了一年之後,我發現妻子對百合花的態度,卻由最初的欣喜期待,變成後來的鬱悶不已。

我就問她,“怎麼了?好像對百合花不太感冒的樣子,之前不是最喜歡的就是這種花嗎?”

“喜歡是喜歡!可是,我是喜歡它開花,百合花開花只有一個星期左右就謝了,然後剩下的時間都是葉子,葉子也沒問題啊。可是,哪裡知道,人家都是青綠的葉子,而百合花老是枯萎的樣子,一副死氣沉沉的模樣。不喜歡!”因為百合花有種球,當種球逐漸長大成熟的時候,也同時是枝幹逐漸枯萎的時候,而且這個時間會比較長。

但是,因為我在小的時候,曾經從野地裡帶回來野百合種植。所以,我的童年、少年直到我長大都曾打上過野百合盛開的烙印。而家裡陽台上,恰恰就有野百合,看到那同樣的花色,會勾起我深深的記憶!所以,當妻子說不要再種百合花時,我並不會太放在心上。一方面自己喜歡,另一方面會覺得她也只是一說而已,畢竟百合花是她最喜歡的花啊!

而後,妻子一提起這個話題,我就隨便敷衍一下,繼續種下去。所以,到今年為止,我已經把百合花種了三年了。直到今年年初的時候,妻子又一次說,看到那枯槁慘淡的百合花,就影響心情。我對她說:“那還不都是為了你種的嗎?”

“才不是呢!你不是為我種的話,而是為了你自己!”妻子的這句話,一下子將我猛然驚醒:原來,一直種花養草,美其名曰為了妻子,其實,我是為了自己,我捨不得那份曾經年少的情懷和美好的記憶!

這一次,我沒有像從前那樣敷衍,這不是說我有多麼高深的愛,而是因為時至今年,我們禱告生活已經持續了1年多,每天早上2個小時,晚上1個小時的禱告,越來越深刻的影響我的生命,使我似乎漸漸變得與從前不同。

愛一個人,就是要放下老大式的愛,不把自己以為好的東西強加給對方,而是捨己,按照對方的益處和喜悅來付出和給予!這個道理,我一直都懂!但是,禱告為這個真理提供了實踐出來的動力:我願意在妻子身上實踐愛耶穌的捨己,哪怕只是一個微小的捨己,但這不也同時意味著一個好的開始嗎?

所以,現在我把自己的窗台改換一新,買了千日蓮、三色堇、蘭花還有燈籠花。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這幾類花的花期,可以交互重疊,這樣就可以一年365天,天天可以花香常漫了!而當我這樣做的時候,看著妻子臉上的笑容,其實我也挺開心的!

我們家現在正在怒放的花兒們

我想自己現在的選擇,才是耶穌所真正喜悅的吧!正如祂自己一直所為我們做的,在每一件事情上。其實,耶穌都是在做著巨大的犧牲,而一切固然為了天父的旨意,卻無一不是為了我們的好處!

我想婚姻幸福的真諦,或許正如提摩太·凱勒(TimothyKeller)牧師在《婚姻的意義》一書中說的:若想得到婚姻中的幸福,首先必須靠聖靈的能力來捨己和服侍。也就是說,雙方必須持續把對方的幸福放在自己的幸福之前,才能找到自己的幸福;而這種無私的心態,只能處於對耶穌的感激之情,感謝他為你所成就的大恩。有些人會問:“如果我把對方的幸福擺在我自己的需要之前,對我有什麼好處?”回答就是——真正的幸福。


此文章來自《活水泉》,微信號Glivingwat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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