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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召特派 26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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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命日糧 10月26日
主題:奉召特派  /   費思睿
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,奉召為使徒,特派傳上帝的福音。羅馬書1章1節

經文默想:
羅馬書 1:1-6
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,奉召為使徒,特派傳神的福音。 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, 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。按肉體說,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 4 按聖善的靈說,因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。 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,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, 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。


斯里蘭卡有一種三輪計程車,俗稱「嘟嘟車」,對許多人而言是個非常方便且愜意的交通工具。住在首都可倫坡的羅琳認為,嘟嘟車也是傳福音的禾場。在一次搭乘嘟嘟車時,羅琳發現這名友善的司機非常樂意與她談論宗教信仰。羅琳決定下次再搭嘟嘟車時,要向司機傳福音。
羅馬書一開頭,保羅就宣稱自己是「特派傳上帝的福音」(1章1節)。希臘文的「福音」一詞意思是好消息。保羅實際上是說,他的主要任務就是宣講上帝的好消息。
這好消息是什麼呢?羅馬書1章3節說,這福音是關乎上帝的兒子,這好消息就是耶穌!上帝要告訴這世界,耶穌降世為要拯救世人脫離罪惡與死亡,而且上帝已揀選我們成為傳遞好消息的管道。我們真是何德何能!
耶穌已讓所有信徒都有特權去與人分享這個好消息。我們從祂「受了恩惠」,就要去帶領其他人來信服真道(5-6節)。不論是在嘟嘟車上或是在任何地方,上帝已經讓我們成為奉召特派的使者,要我們將這激勵人心的好消息傳給周遭的人。願我們像羅琳一樣,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找機會向人述說關於耶穌的好消息。

回應詩歌:
請差遣我

向人傳開

回應經文:
以賽亞書:6:8 
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:我可以差遣誰呢?誰肯為我們去呢?我說:我在這裡,請差遣我。
哥林多前書:9:16-18
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,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17 我若甘心作這事,就有賞賜,若不甘心,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。18 既是這樣,我的賞賜是甚麼呢?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,叫人不花錢得福音,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。

回應與反思:
在傳福音時你會遇到什麼阻礙?
你可以用哪些恩賜或愛好來向人傳福音?

祈禱:
耶穌,謝謝祢使用我來傳揚好消息。願聖靈今天賜我足夠的勇氣和愛心能與人分享福音。

長城教育基金會總幹事黃偉東
長城教育基金會行政幹事周慕義

靈糧透視
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結束之際,在哥林多停留三個月,並於這段期間內,寫信給羅馬教會(使徒行傳20章2-3節)。在這封書信中,保羅表明想要去造訪他們,並且為他將要前往西班牙宣教尋求支持(羅馬書1章10-13、15節,15章23-24、28-29節),而且還詳細論述福音的神學根基(1-8章)。在第1-3章,保羅詳盡說明世人都是罪人,最後的結論是「人人都犯了罪,我們全都達不到上帝榮耀的標準」(3章23節,新普及譯本)。我們得救乃是上帝的作為,也是因信靠耶穌而得稱為義,並不是憑著遵行律法(1章16-17節,3章22-26節)。我們成為義人(被稱為義且與上帝和好)是唯靠恩典(sola gratia),唯藉信心(sola fide),且唯憑基督(solus Christus)。
沈啟智(特約作者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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