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禱文在馬太福音6章12節的記載是「免我們的債」,但是在路加福音11章4節的記載是「饒恕我們的罪」,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分別呢?
原來主耶穌跟門徒說話時,很多時都是講亞蘭語,而不是講希臘語。根據Peshitta抄本,在亞蘭語有一個字kob,同時有罪和債兩種觀念。在當時的文化,從商業角度來講,欠人家的錢是一種kob,將來總要還的。這個概念延伸到道德層面,如果得罪了別人,也是一種kob,將來會有報應的。所以,主耶穌所講的罪,並不是哲學的、抽象的罪,而是實際的「罪債」。
一位在新彊的弟兄,剛信耶穌,當他讀到主禱文中的教導「免了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」,他就拿著鄰居給他的欠條 ( 他家有拖拉機可以幫助鄰居耕田 ),去到所有欠錢的維族鄰居家中,當著他們的面將這些借據都撕掉了。鄰居們非常驚訝的說:「當田裡的收成好了,我們一定會還你錢的,你不需要這樣作!」但是他說:「這是聖經的教導,所以我要這樣作!」鄰居非常感動,於是,許多維族的人就這樣信了耶穌。
另外,這裡也帶出一點,如果單單用希臘語來理解新約,容易被希臘哲學影響,不一定能夠得到最純正的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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戚大衛博士
物理學家、腦神經科學家、人工智能科學家
事奉的異象是,鼓勵弟兄姊妹重視傳統信經及宗教改革時期的資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