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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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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24 - 198觀看次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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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拉多曾經問了這條問題:什麼是真理?

有人說,真理是客觀的,無論是數學定律(例如1+1=2)、科學定律、邏輯定律(例如三段式推論),都是永恆的、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。

又有人說,真理是主觀的,有存在主義哲學家這樣說:「真理是每個人自己認為對的事」,又有婦權份子這樣說:「客觀是男性的主觀」。

其實,以上兩種看法都是錯的,因為主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」主耶穌的意思是,真理既不是客觀的,也不是主觀的,因為無論是這個宇宙,抑或是其中的人,通通都是被造的。既然是被造的,就不能成為真理的準則。真理是創造主的特權!

或者我先用一個比喻:交通規則說,紅燈停,綠燈走,這是不是一個永恆的真理?當然不是!這只是由立法局議員和政府制定出來的規則。首先,規則是可以有例外的,譬如救傷車和警車有權「衝紅燈」;另外,規則是可以改變的,譬如將來如果想色盲的人更容易辨認,政府有權把紅燈改為慢閃的深紫色,把綠燈改為快閃的淺青色。

同樣,主耶穌藉着將水變成酒、平靜風浪、醫病趕鬼,表明了祂就是創造主,祂就是真理的「話事人」。數學定律是主耶穌定的,如果主耶穌說,明天開始1+1=3,那麼,明天開始1+1就會等於3。道德定律也是主耶穌定的,祂既然說了:如果有人打你左邊臉,連右邊臉也由他打,那麼,即使我們無法理解、不能同意,也必須戰戰兢兢地接受。

真理是創造主的特權,但是主耶穌並沒有濫用祂的權能,祂自願的來到世上,自願的受到人身限制,自願的受苦,主動的走上十字架;沒有人能夠取去祂的生命,生命是祂自己捨棄的,捨棄之後又拿回來。使徒約翰看見後就驚嘆:「從此我們就知道何謂愛!」使徒保羅也「開竅」了,所以說:「如果有人自以為知道什麼,他其實連應該知道的也不知道,但是如果有人愛上帝,上帝就會讓他知道(知道他應該要知的真理,Beza-1598)。」

敬畏耶和華、愛主的人,才可以得到智慧、知道真理。這是非常重要的原則,大家必須緊記!就算對方是著名的牧師、聖經學者,我們都要記得用以上這個原則,去審視他們所講的東西!

但願眾弟兄姊妹都可以更認識主耶穌基督,在真理和生命上都不斷成長,在傳福音的道路上也可以走得更遠。

願榮耀歸主。阿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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戚大衛博士
物理學家、腦神經科學家、人工智能科學家
事奉的異象是,鼓勵弟兄姊妹重視傳統信經及宗教改革時期的資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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